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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象四:小公司冒充大集团
“明明是一个普通规模的公司,到二三级城市签售时却号称‘集团公司’,无非是拉大旗扯虎皮唬人。”袁怡德一针见血地指出某些企业在到各地宣传促销时采取的吹嘘战略,给消费者制造干扰信息。
据了解,能称之为集团公司的,其母公司注册资金一般要求达到5000万元以上,旗下至少要有5个控股子公司,由于母子公司之间的“血缘”关系,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有时也称为“集团公司”。在国内的地板企业中,的确有些企业是某些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因与母公司有控股关系,也将自己称为“××集团”,这并不为过,但袁怡德指出,有不少企业在做签售、促销时放出“烟幕弹”称自己为“集团”,其实完全是子虚乌有,只是为了玩文字游戏,鼓吹自己的规模和实力。不少消费者也表示,由于缺乏一定的理性认识,有时会受到这类假信息的干扰。
相关背景
“爆料”源于渴望行业良性竞争
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各企业之间的争斗也愈加凸显出无序、消极,用袁怡德的话说是“出于嫉妒而动用一切非正常手段,有时让人啼笑皆非”。
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总结了签售活动中遇到的恶性竞争行为:在湖南某地签售遭遇洒水车反复干扰;瑞嘉宣传册称“销售名列前矛”遭同行向工商部门举报为虚假宣传;公司网站因论坛登载袁怡德“爆料”访谈而遭黑客袭击等等。
“这些只是行业恶性竞争行为的冰山一角,尤其是在二三线城市,企业之间的明争暗斗可谓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用非正当的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利益只是表面上的不利影响,其更大的危害在于让整个地板行业都陷入非理性、无序的状态,甚至会让行业整体水平倒退,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袁怡德表示,自己之所以公开揭露行业内的一些恶性竞争行为,是要呼吁消费者和同行们回归理性,同时也引起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重视,共同致力于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上一页][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