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提示:
租赁房屋时,租赁者一定要核实房子和房主的有效证件,以免遇上“假房主”而上当受骗;房屋中介未尽审查义务导致租赁者受骗,将承担连带责任
交了3000元房租,来沈打工青年刚租下一间房子,打开房门却发现屋里住着人,对方也是刚交了一年房租的房客。两家房客面面相觑之际,房主怒气冲冲上门,称房子早已租给了别人。这是咋回事儿?记者5月28日采访了此事。
一天搬来俩房客
小李是由朝阳来沈打工的青年。两天前,小李通过位于铁西区兴华街的一家信息中介所租了套房。当天下午,小李背着行李打开房门,屋子里有对中年男女。“你找谁?”男子问小李。“这房子是我刚租来的,你们这是……”小李疑惑不解。“不对,我们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刚搬过来不到两个小时。”那对夫妇瞪圆了眼睛。双方分别拿出租房协议后不禁气得火冒三丈。原来,小李和另一名房客张先生都于同一天分别与两家中介所签了租房协议,而房主的名字却不相同。
真房主登门真相大白
就在两家房客不知所措时,一名40多岁的男子又找上门来。“你们是谁?”男子问道。小李和张先生夫妇道明原委后,男子的解释顿时让他们如梦初醒。“我才是房主,3个月前,我把房子租了出去。现在租期到了,我是来找租房人续租的。没想到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男子还掏出随身带来的房屋产权证,证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当房主描述完那名承租者的相貌后,小李和张先生才知道上当了——他们租房时不仅没向对方核对房产证,甚至连对方的身份证也未予以查看。
“租房子可以,但需要向我交纳房租,而且还得把前3个月的水电、煤气费用结清!”房主阐明态度后,小李和张先生马上傻了眼。“我们都交了房租了,却住不上房子……”小李一个月才挣900元工资,张先生夫妇家刚动迁,所交的5000元房租对这个收入微薄的家庭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中介所拒绝担责
5月28日一早,小李带着记者跑到那家名为兴华的中介所问个究竟。中介所老板的回答更是让人费解:“我们这里只管登记,房租也没让我们收去……”当记者问登记消息时中介所是否审查了房屋出租人的相关证件和房屋产权证,对方的回答是“我们也不是房产局,上哪里去审查这些东西?”目前,小李和张先生已向警方报案。
租房别忘审查证件
就小李和张先生的遭遇,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的崔博文律师表示,两名租房者承租时对出租者及房屋的主要证件审查不严;与中介所签订租房合同时,对合同审查不细,租房者本身存在过错。中介所对出租者未尽审查义务,如犯罪嫌疑人不能归案,中介所将因此承担连带责任。律师就此案提醒那些准备租房的市民,租房时一定要核实房子和房主的有效证件;在与中介签署租房协议时,也要明确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以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