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下,要论商海中最“牛”的商人,不少人首先会想到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手里的商品不但价值不菲,而且销售的态度也有些趾高气扬。因此,对买过房子的人来说,遭遇开发商违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开发商视违约为“小菜一碟”呢?
求利益无视别人痛苦
在商言商,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可是,这种“追求”,应该是放在合情合理的大前提下。时下,开发商违约,集中出现的焦点多是为了利润,而不是“不可抗拒原因”,例如不按规划施工,占绿地多建房等等。对开发商来说,手里的地皮寸土寸金,但是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而无视购房者的利益,这种追求就会令购房者很“受伤”。
自家门前原本应该是块绿地的,现在却建起了住宅。这种情况是开发商追求利润常见的违约问题。同一块地皮上,假设房价不变,建出来的房子越多,相对而言的利润也会越多,这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对于开发商来说,地皮的钱已经支出,这是已经固定的成本,而建造房子所需的原材料、工资酬劳成本当然是低于出售价格的,因此,想办法在地皮上再建多一些住宅,确保既能卖出好价钱,又能充分利用地皮价值,开发商对于其中的“杠杆”再熟悉不过。不少购房者都有这样的疑惑,去买房的时候看到小区的沙盘,哪些位置是楼房,哪些位置是绿地,沙盘上的布局就是未来家园的模样。在购房合同上,标明的是绿地率,也没有具体写明这些绿地将分布在小区的哪些地方。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时下,开发商在建设、销售住宅的时候往往是分期进行的。对于购房者来说,先看到的情况很可能只是暂时的,到下一期建设的时候就会情况有变。一些开发商在下一期开发时,会临时改变计划或是早有预谋的改变计划,缩小住宅的密度或是多建房。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否违约,要视开发商在有关部门报建的时候,其规划图纸是怎么样的来定。如果其已经备案的规划图纸上就有“多出来的一栋房子”,那么购房者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就有些被动了。
控制“尺度”进行违约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出现了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是一种民事行为。为此,要解决这种纠纷,法律手段是最为直接的途径。可是,对于购房者来说,动辄找律师、上法院解决问题,是件劳心费力的事情,不少人往往选择“知难而退”。
在签定购房合同的时候,合同约定的住宅面积,是交易的重要内容。对购房者来说,是否决定购买该套住宅,其面积大小是否符合自己的预算、需求也是重要因素。如果在购买后,开发商再提出实际面积出现了误差,要求购房者追加房款,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违约?这个问题的答案表面看来是违约了,可真正的答案是“未必”。按照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实际交付面积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时的处理方式,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载明。双方未载明的,适用下列规定:实际交付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超过3%的,买方有权退房;误差小于3%的,买方按照实际误差面积支付房款。通常,南宁市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都会标明这一条。
对于这种合同中的埋伏,开发商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违约,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开发商可以利用合同的规定来控制“尺度”,想要逼购房者退房的,把误差度做得超过3%即可,消费者一般不会退房,那就乖乖交钱吧。
开发商违约成本太低
对于开发商来说,为何不怕违约赔偿呢?一个原因就是赔偿的金额相对房价而言太低,使得其违约成本太低,违约起来似乎“有恃无恐”。
记者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购房者对于住宅存在的问题,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开发商作出整改。开发商逾期交房属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往往约定超过一定期限内仍未交付业主使用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累计已付款的一定比率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不在退房期间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则按当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认定,一般是按日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左右。
虽然赔了钱,不过在这一期间,如果房价上涨,开发商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的差价拿回这部分损失。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时下,开发商违约的责任太少,赔偿金额太低,使得违约成本难以具备震慑力,也是开发商违约现象常见的重要原因。
存在一些客观因素
对于整个房地产行业来说,开发商违约并非绝对现象。除了这些出于主观的、甚至是恶意的违约原因外,开发商违约是否还有客观的原因呢?在实际当中,也确实存在着开发商控制不了的状况,使得合同约定未能如期实现。
在今年的7月份,记者曾经接到一大型住宅小区业主的投诉。该小区的出售的时候,开发商及购房合同上都约定是配套了一所小学的,可是业主们入住后,孩子需要上学了,小学却迟迟没建起来。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该小区总共分为6期开发,目前才开发到第2期,不仅是小学没有建起来,小区还有大量的空地处于闲置状态。业主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损失,对此,开发商方面感到自己很委屈。该楼盘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小区确实配套有一所小学,可是有关部门要求入住率必须达到60%才能使用。而目前小区的入住率还不到1/4,这一水平远远达不到要求。此外,以小区销售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业主都是外地客、投资客,因此入住率低的情况并不是开发商所能解决的。就算是现在建起小学,小学也不能正常运转。
市民钟先生也向记者反映,他所购买的住宅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边的一个小区里,已经入住几年还没接通电话线、有线电视。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是约定电话线接口、有线电视接口都连接到家里的。对此,记者了解到,出现这样的问题,是由于小区附近有一条规划路,可是该规划路还没有修通。因此,相关部门出于线网规划的原因而“遗忘”了该小区。对于这样的情况,开发商也十分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