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新年伊始,在阔达公司公然直指两家业内公司抄袭之后,各界媒体及行业反响强烈。观点基本上分成了三大阵营。
第一阵营,双手赞同阔达的维权举措。任何一个经历了漫长研发过程呕心沥血所取得的技术成果都不可能拱手相让,同时这也是对消费者负责,“正宗”的标准工程只有一个。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国家专利级别的放心装修,单凭阔达公司是做不到的,阔达只有把这些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社会的专利技术交给那些有社会责任感并且具备一定企业实力和信誉的公司才放心,才相信他们会利用专利技术为更多地区的消费者服务。通过倡导建立中国家装企业联合共同体,阔达公司将带领500家企业一起推动中国家装的崛起。这也是阔达公司研发专利的初衷,也是启动标准工程全国推广、联合更多合作伙伴共同想要达到的目的。
第二阵营,这一阵营不仅置疑国家专利认定的权威性,还抛出涉嫌炒作的烟雾弹。这部分人不知道专利科技含量的学问罢了,因为专利要保密,但是众所周知光靠表面的颜色就能取得专利是不可能的,这里面含有独特的工艺原理和实用功效,只能说用过的阔达客户都说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什么阔达的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满意度如此之高?为什么每个小区阔达的份额都是第一名?因为消费者对标准工程有着较高的认同,广泛传播着良好的口碑。这也是为什么引来数不胜数抄袭者的原因,但是仿冒毕竟是仿冒,没有真刀实干的精神,是得不到市场眷顾的,他们因为仿冒得到的一点点利益也是暂时的,经不住时间、市场和客户的考验的。
第三阵营,以面临维权矛头的业内人士居多。他们含沙射影的表示这些技术都是流传下来的传统手艺,在行业内不存在差异化,所以也不应该成为某一家公司的专利,即使有人申请下来也应该公开、共享。但是现在市场上,已经产生了这种肆意抄袭、模仿标准工程的混乱,五花八门的颜色和名称与阔达标准工程混为一谈,继续放任这种行为将会更大程度的扰乱市场,扰乱消费者的判断力,为此,阔达公司毅然决然的扛起了维权大旗,即使这条路不是那么平坦,甚至得罪很多人,也在所不惜。
不管哪个阵营,事件的主角——阔达公司,这条知识产权维权的道路是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的。据阔达负责人透露,2008年,阔达公司还将有更多的核心技术获得国家专利,那时,阔达公司维权的技术资本将更加庞大,模仿、抄袭者将无处遁形。
事件背景:
知识产权已成为一个企业生存发展和参与竞争的重要手段,早在2006年春天,国家就提出了继“科教兴国”之后的又一大兴国战略——“创新强国”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因为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有财富的属性和商品的属性,而且还具有高附加值的属性;产权化的知识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即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特有技术和名称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有效的保护专利技术是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